審批事項名稱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 ||||||
審批事項子項名稱 | 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和車輛運營證核發 | 事項是否屬于并聯審批類: | □是□√否 | ||||
辦件類型(即當天辦結的事項) | □是 □√否 | 是否需要收費 | □是 □√否 | 是否出證辦結 | □√是 □否 | ||
事項屬于企業類還是個人類 | □√企業類 □個人類 □其他類 | 審批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行政征收 □行政確認 □行政服務 | ||||
規定辦理時限 | ( 20 )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 | ( 5 )個工作日 | ||||
擁有審批事項批準權限的領導(包括分管領導) | 貢天國 | 領導辦公電話及手機 | 6533008 18937606968 | ||||
審核業務科室 | 出租車管理科 | 負責人 | 劉金秀 | 負責人辦公電話及手機 | 6533033 13837666158 | ||
承辦人 | 王莉 | 承辦人辦公電話及手機 | 6533033 13837688692 | ||||
受理地點 | 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運管窗口 | 受理 人員 | 余東波 | 受理人辦公電話及手機 | 6369635 15188577771 | ||
審批環節 (如承辦-審核-批準-辦結,如需現場勘察、專家論證等特殊環節,應注明) | 承辦(行政審批窗口)--審批(出租科、需現場勘驗3日左右)--辦結(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運管窗口) | ||||||
法律依據(含設定依據和實施依據) |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附件第112項 2、《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第十條、第十五條。 | ||||||
申報條件 |
(一)有符合機動車管理要求并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或者提供保證滿足以下條件的車輛承諾書: 1.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的出租汽車技術條件; 2.有按照第十三條規定取得的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 ?。ǘ┯腥〉梅弦蟮膹臉I資格證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ㄋ模┯泄潭ǖ慕洜I場所和停車場地。 | ||||||
申請表格名稱(附樣表) | 《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營運證》申請審批表 | ||||||
審批最終決定機關 | 市運管局 | 所出證照或批準文件名稱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營運證》 | ||||
申報材料:(材料名稱需簡潔規范。材料收原件還是復印件、份數,是否蓋章,是否附光盤或電子文檔,是否需報送申請表格,報送圖紙的是藍圖還是白圖等要求在材料名稱后面括號注明): | |||||||
1、《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原件); | |||||||
如該審批事項涉及收費的填寫下表: | |||||||
收費項目名稱(子項名稱) | 收費依據 | 收費標準(金額) | 收費方式(現金、轉帳、支票) |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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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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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許可
發布時間:2014-11-27 10:00:13 查看:8795次 作者:admin 來源: